简介
- 推荐人:很英俊小姐
- 推荐度:强推
- 结 局:HE
- 字 数:222207字
- 排 雷:呃……父子,我觉得这个是最容易雷的,但其实是养父子所以无所谓了。第一人称主攻文。受算是有点自卑加占有欲极强。受叫攻“大哥”算是地方习惯?
- 萌 点:俩人非常之相爱!受宠攻但实际攻也很溺爱受。写的比较真实,讲话很有道理。我觉得属于那种……嗯,看完之后让你有好好学习冲动的吧。然后,个人认为,作者h写的很好!!!!!!!
- 攻属性:冷淡面瘫攻
- 受属性:占有欲极强受
文评
文/很英俊小姐
刚开始看《活着》我其实没有多喜欢,它几乎是我所有雷点的集合。重生、父子、穷、宠攻。之前我一直觉得“文就应该写甜一点,毕竟日子已经够糟糕的了。”但就像是作者说的“我一直以为这世界对我苛刻残忍,但走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我开始发现,这世界给我的幸福远比痛苦多。”读到这里总会觉得有种了然的感觉,幸福来得如此不易,才更能让人懂得珍惜。
所以我说阿鬼的文,是甜、甜、甜。
故事从车祸开始,陈启明和孟穹这对养父子已经疏远许久了。陈启明考到了一个离孟穹很远的地方。得知快要分离时孟穹是那么难过,他以为启明会选择一个北京的学校,自己可以偷偷的陪着他度过下一个四年,下几个四年。
但当他冲到学校几乎是哭着问他:“陈启明,你就那么想离开我么?”的时候,陈启明却是木讷的、特别王八蛋的说会把欠孟穹的钱都还给他!我当时隔着纸都能感到孟穹是那么难过。孟穹喜欢你那么多年是能用钱衡量的么??!!别扯淡了成不成!!!!这得是多大的伤害啊?我默默爱了你这么多年辛辛苦苦的忍着不让你发现居然在你眼里只是银行贷款啊???好吧这是我以局外人的想法……我只是觉得,孟穹得多难受啊。孟穹啊,那时都快死了吧。爱的人只是这样对你,而且是你那么,那么深爱这的人啊。他就要离开你了,他居然讨厌你到要立刻离开你。心都快要碎了吧?整颗心都酸酸的,这可能像是小时候用来整蛊的糖果吧。起初吃起酸不可言,整张脸都皱起来。但当你快要把它吐出来的时候,却发现甜味在舌尖扩散。
那时的孟穹几乎以酒为伴,启明还以为他是爱喝酒。其实哪里是呢,孟穹那时哪是喜欢喝酒,只不过喝醉了心里就不痛了。
后来启明考到了别的城市,却是在上学的路上出了车祸,灵魂出窍的看着孟穹是哭的那么伤心,也才是知道了孟穹深藏的秘密。那么爱他的一个人,全世界最爱他的人就是孟穹了吧。
“如果能和你再一起就好了,让我陪你一起死也好啊,但现在我不甘心,不甘心……”
绕来绕去还是跨不过伦理这坎儿,但重生过一次,总不能再错过了。
孟穹,你真的喜欢我吗?
孟穹,我有话要对你说。
于是,再给陈启明一次机会吧,这次记得要把孟穹护在怀里啊,要过上甜甜的日子啊。
俩人的初次见面是甜的。小小的启明孤单的在家里,瘦小虚弱,面色惨败,只有脸上有病态的潮红。刚二十岁的孟穹,却是像天使一样来接他了,太阳在他身后,镀上一层薄薄的光晕。然后,蹲下来:“你是陈启明么?”。正视着启明,没有嘲笑,没有不屑,自然而然的掏出奶糖放到启明手里。把启明抱在怀里,带着示好的笑容小心翼翼的接近启明,于是启明说:“别哭了。对不起,孟穹。”
牛奶味的开始。
是啊,别哭了,孟穹。
对不起,孟穹。
重生大概好处在这里吧,可以弥补过去,也可以珍惜现在。
孟穹是个很温柔的人啊。陈启明的胃不好,孟穹愣是喂着他吃了一辈子的面条和粥。前世的陈启明没那么早记事,只是觉得吃的多了就有些腻,但除了孟穹离开的那一年,他的胃病从没复发过。他做到了父母应做的,甚至更好。更何况,他还爱你。深爱着你。
那时他们是那么的穷啊,孟穹只可以在洗车房工作,都不是机械作业,冬天只能用冰水洗车,出来之后手都是僵的。来世启明已经知道孟穹是那么好,也懂得心疼他。陈启明说啊:“孟穹,我想马上长大,我想让你过的更好。”孟穹那时只是分开腿坐着,让启明站在他两腿之间,带着笑意看他,轻抚他的脸,语气间都是满足,他说:“大哥,我已经很好了。”
他在他身边,孟穹就已经很好了。
作者说,文字有一种震动人心的影响力。所以透过纸张我是能感到孟穹是那么爱启明,读的我整颗心都暖暖的。陈启明要去军训了,孟穹却是舍不得他。孟穹舍不得他啊,蹲下来抬头看着启明的眼睛,说:“大哥,我真想你啊。”
是啊,你还没走,他就已经开始想你了。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我就已经快哭了。
整个心都暖暖的,我仿佛就是可以看到孟穹在客厅说:
“我真想你啊。”
我想你,我想你,我想你。
这三个字甜甜的印在心里,孟穹是有多爱你,舍不得跟你分离一秒,也不知道和你绕弯子,于是就坦白的告诉你吧。只要想到你要离开我了,我就已经开始想你了啊。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孟穹爱上的启明,我只知道孟穹爱启明,又辛苦又卑微的。但好歹也算是云开雾散,算是晴空万里吧,日子再难,也总有雨过天晴的那一天。当孟穹开起了蛋糕店,也有了点钱的时候,他还是会把启明小心翼翼的藏在怀里。孟穹是不安的,他总觉的配不上陈启明。自卑这,慌张这。孟穹不知道他有多好,那么善良温柔的一个人,他把启明接回来后没有一点嫌弃,小心翼翼的照顾着脆弱的启明,在半夜启明咳醒后温柔的拍着它的后背,给启明擦手擦背。会在每天早上把刚煮好的鸡蛋拨给启明吃,修长的手指被烫的红红的,动作确是越来越熟练。
孟穹总是觉得自己配不上启明,但没人能比的上你对启明更好。启明说:“孟穹,你在担心什么呢?你在哪里,我的家就在哪里。”孟穹,他陈启明一辈子都会和你在一起,不管是亲人还是爱人的角色。都没有人比你更合适。
孟穹太爱陈启明了,我现在都能背下来,孟穹在被陈启明发现他偷偷背重物赚外快后对启明说,他说:“我这一生最窘迫的时候,怎么都被你看见了?”——怎么偏偏都被你,被你这样的,我深爱的人看见了?。是啊,那是你至爱的人,你怎么想让他看到你一点狼狈。孟穹这辈子都没有表过白,但这回陈启明倒是听见了,一人爱你到如此,让你见到一点狼狈都会觉得好伤心。有爱人的孩子都知道吧,如果在喜欢人的面前表现出一点不完美都会在之后懊悔好久,更何况是孟穹。
孟穹,你可能不是最完美的人,但你留给启明的是最好的孟穹,是最好,也是最合适的人。
苦尽甘来,孟穹和陈启明在暴雨中救回来的女同学去认识看上启明了,快要毕业了就在在男生楼下喊楼。喊楼嘛,喊下来这事也就算成了,跟直接说:“我爱你。”也没有什么去别。于是在陈启明对楼下女生的喊楼声不为所动时,忽然听到了熟悉的声音:“陈启明——”是孟穹。
“陈启明——启明——”
“我——爱——你——”
于是我们的陈启明就迫不及待的跑下楼去了,搂住孟穹完全不管旁边女生错愕的样子。
孟穹抱着陈启明说:“我就知道只有我能把你喊下来。”——对呀,只有你能把陈启明喊下来哦。
所以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大大方方拥有陈启明,不用担心,因为你已经很好了,并且没人比你更好。
启明过生日时孟穹摆了满屋子的奶糖,然后拉启明到中间坐下。
孟穹说:“还记得我第一次遇到你,送给你的是什么吗?”
“我用三颗奶糖把你带回家,我希望你能永远陪在我身边。”
是了,启明会永远在你身边,因为你俩是那么好,最好的陈启明,最好的孟穹。
就这样,甜甜的、甜甜的奔向幸福的明天吧!!
故事虽然结束了,但孟穹和陈启明的故事并未完结。我会记得啊,阿鬼说:“谁是那种小说中才能出现的大少爷呢?谁娇生惯养,一帆风顺呢?”——我们承受苦难,必定能获得同等荣耀吧。
以及,活着写的非常漂亮。我一直觉得看文是一种缘分,有缘分的欣赏你,没缘分也就算了。阿鬼的文笔不算是最好的,但我总觉得这样才能凸显文章本身的内容。辞藻堆砌,内容却平凡无奇假大空?那有什么意思呢?
所以,我非常喜欢你。
“原来真的有人喜欢这篇文。”
“原来还有人支持我。”
对呀,喜欢这篇文,也喜欢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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