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 推荐人:阿瞳正传
- 推荐度:强推
- 结 局:HE
- 字 数:375469字
- 攻属性:腹黑总裁编辑攻
- 受属性:天才人格分裂作者受
文评
文/阿瞳正传
谨以此文献给作者o白野o大大以及那些用热情与灵魂写作的大大们。
我年纪还小的时候,曾经也幻想过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写手,有一天我看到了掩面娘大大的一本书,里面说的作家写作的时候,他写的每一个字像血液一样沿着网路输送到读者那里,等血流干了,书也就写完了。
然而这还不是最可怕,因为你会发现很多时候,这些宝贵的血液流进了垃圾箱,因为它们并没有观众。
一个小透明,即使呕心沥血、熬夜成疾,那也只是他自己的事情。而在这篇《天才编辑》里面,任明卿就是这样的一个小透明。在那些献身于写作的或幸运或不幸的十年里,他陆陆续续写了3000万字的废稿,那些浸透鲜血的、仍有余温的文字躺在冷冰冰的空间里面蒙尘,直到多年后,有一个天才编辑发现了他,抓住了他。然后,故事就开始了。
编辑庄墨,准确来说,他有一个霸道总裁的标准配置:在商界翻云覆雨,短短几十个小时就能融资数亿,将一个濒临倒闭的传统纸媒小公司变成业界新贵。然而这个人,他从始至终只有一个目的:找好作者,把他操火。
这件事,庄墨曾经做到了,也许成功过不止一次。但是他之前带着的那个作家,终于被资本、鲜花和掌声迷晕了头,开始作为一个商人出场,所以他们分道扬镳了。
在很多耽美文里面,这种情节可以归为“抛弃渣前任的他遇到了人生挚爱”。理所当然,庄墨对任明卿一见钟情了——这就是他要的、可以奉献一切的作家呀!虽然这个小瘸子贫穷、害羞还患有人格分裂以及很多不可说的过去,但是当他想退一步的时候,他就不自觉更想了解任明卿多一点……
任明卿短暂的二十几年人生中充满了不幸和幸运,你简直说不清这家伙到底是天选之子还是天煞孤星。他因残疾和生母难产被生父抛弃,好不容易拥有一点养父的爱,还一不小心导致了养父的死,被养母和她的儿子苛待多年。年幼的他与野狗为伍,被所有人排斥孤立和欺凌,然而一名支教的老师带着圣光降临,带给了他最先进、最开放、最温柔、最慈悲的教养,同时也带给了他写作的兴趣和技巧……等到庄墨认识他的时候,他却蜗居在一家酒吧,被自己的养弟勒索,差点卖去了非洲。
他的人生起起落落,然而心灵仍然炙热。在那些冷的、饿的夜里,他弯曲着单薄的脊梁,笔耕不辍,他尝试了很多风格,一遍遍投稿,但是收到了一封封简洁刻板的退稿。比他懒的、比他写的坏的、比他对于写作热情小很多的那些写手,一个个红了,红的发紫,赚得盆满钵满,粉丝拥前呼后,一句话就能封杀别人到ID自杀……这世界上德不配位的人多了去了,然而任明卿还是那个战战兢兢的写作,满怀自卑,以为自己写得很糟糕的小透明。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个天才。
天才的定义是什么,就是他能够做到某些别人无法做到、无能为力的事情。任明卿是写作的天才,庄墨是编辑的天才,这个故事里面不仅讲了两个天才的故事,其他人的故事也同样精彩。
作者大大刻画了很多有天赋的人,但是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确实那个从一出场就活着其他人回忆里的人,那个可以被称之为英雄的人——任明卿的老师,也是他精神上的父亲。
这个世界上天才很多,有天赋的人更多,但是能被人冠上英雄之名,得到伟大的称赞的人,却很少很少。这些人积攒了全世界的人类身上的美德,金灿灿的,连上帝望见都要微笑。即使在小说里面看见这样的人,都忍不住热泪盈眶,觉得自己实在有福气。
也许我们终其一生,只能够自己努力成为自己的小小英雄,但是我们的心里,一定要装着这位理想国里的大英雄。因为人的一生,总要仰望一个人,热爱一件事,这样才不负此生艰难为人。
感谢那些产粮的太太们,用精神滋养了我贫瘠而孱弱的灵魂,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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