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 推荐人:落年1995
- 推荐度:推荐
- 结 局:HE
- 字 数:801097字
- 攻属性:专治各种不服老流氓攻
- 受属性:又怂又浪富二代受
文评
文/落年1995
pp的又一力作,从6月份养肥到现在才杀的我也是不容易,毕竟是当时默读的更新消息让一个挂了科目二生无可恋的我又看到了世界的美好……跟相同题材的坏道相比,这篇的案子更具完整性,也更有现实思考意义,虽然我的智商一直处于半掉线状态……
鉴于卤煮正好是个法学狗,就稍微谈谈朗诵者的个人审判问题好了,朗诵者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这很难说,他们自持着受害者的身份,却做了加害人做的事,他们披着加害人的外衣,内里却是个受害者,他们不相信公检法,只相信自己的审判,对于这点,作为一个标准的法学生,我似乎应该说一句个人无权审判,我们要相信法律,正义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但是秉持着这个信仰的同时,我也会疑惑,迟到的正义究竟还是不是正义,一如拖了多年前不久才平反的聂树斌案,之于我们,可能只是一句正义来晚了,而之于真正活着的受害者家属,我们无法想象,除非有一天我们也遭遇类似的事,而聂树斌这个沾了人血的“馒头”,能不能让体制里的人意识到真正的“药”究竟是什么,我们似乎也不得而知了……
其实早在古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和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中就有关于同态复仇的规定,在我们现在看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显然不符合法制的规定,毕竟法律只规定了正当防卫、自救行为这些“自保”类的权利,稍有不慎还会构成防卫过当和故意犯罪,但是只谈情感不谈法律,这种做法却是受害者的自由了,只要他做好了被同样惩罚的准备,而事实上我们这些旁观者却会常常要求受害者像圣母玛利亚一样原谅加害者,诸如一些感激那些伤害过你的人的论调,加害者从来不值得感激,要感激的是在伤害中努力新生的自己……
既然朗诵者以受害者得身份去“审判”加害者在情感上无可厚非,那他们为什么又成为了加害者呢?是因为他们在“审判”的过程中牵涉了无辜的人,对加害者来说,他们还可以以受害者的身份来获取情感上的原谅,那么,对于无辜的人来说,他们就真的是彻头彻尾的加害者了,他们也最终活成了他们最痛恨的人的样子……
而他们所持的想法不过是这些牺牲是为了他们的“大局”,然而他们的“大局”跟那些无辜受害者又有什么关系呢?不由得想起了法理学上讲到的一个困境,就是船员们为了船不被沉掉而选择将一个船员抛下海,或者火车驾驶员为了保住一条岔路口的多条人命而选择撞向另一个岔路口的一个人……
诸如此类案例,都是在揭示一个问题:一个人的生命价值是否真的小于多个人的生命价值?或许根据边沁的功利主义和我们一直倡导的集体主义来说,答案是肯定的……但是被牺牲掉的这个人为什么要负有保全多数人生命的义务呢?所谓“大局”的代价凭什么要他承担?难道就因为他倒霉?那我们所说的人人平等又是在说什么?自我牺牲保全所谓的“大局”固然值得赞扬,因为普通人很难做到,但是不要把这种赞扬变成一种义务,一段枷锁,通俗点就是不要“道德绑架”,因为自我牺牲的那个人想的不会是后面的人都要做到像他一样大无畏,仅仅是这么做了而已……好像越来越偏题了(另,暗搓搓地说一句,骆队好像是pp文里面最适合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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